按月冲还贷业务,即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从委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划转住房公积金至其还贷扣款账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一种委托业务。
在中山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配偶(配偶申请办理需提供结婚证)可申请办理按月冲还贷业务。
一、办理场所
市公积金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驻火炬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驻小榄镇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市公积金中心东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坦洲办事处。
二、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结。
三、申请条件
1、中山市的纯公积金贷款;
2、中山市的组合贷款,但商贷部分已结清且所涉及的明细已经全部提取。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本人凭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前台签订《公积金按月还贷协议》即可。
六、按月冲还贷办理需知
1、办理按月冲还贷时,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应当先将之前存在的全部协议(含自动转账、租房提取、住房消费提取)终止,若涉及自动转账,需要将自动转账协议涉及的提取人全部取消协议。
2、借款人同意在对冲还贷资金不足时委托银行从其还款账户中补扣还款
3、协议签订前先核实是否存在还款明细未提取(包括自动转账,公商贷均算),若未取,建议先把该部分提取后再签订,否则可能无法提取。
4、办理按月冲还贷后,该笔公积金贷款的提前还款(不含冲还贷部分)可以办理提取,每三个月提取一次。
5、光大银行由于未完成系统对接暂不开展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