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1日-2月11日,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发《关于修改其他住房消费每月提取金额上限政策征求意见的通知》就政策修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止到2019年2月14日,共收到2份个人的反馈意见。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公众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不采纳原因 |
1 | 建议父母加装电梯在增加子女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础上放宽至子女的配偶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 采纳 | |
2 | 个人建议父母旧楼加装电梯可提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的不限定“我市职工”,因为提取的是子女住房公积金,这与父母是否是“我市职工”没有关系。 |
不采纳 | 为促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改善老旧社区居民的居住环境,根据《中山市既有住宅加建电梯管理办法》,目前暂时限定我市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