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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2000746279343L/2014-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文日期: 2014-03-19
名称: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1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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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4-03-19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批复2014年度市直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中财预[2014]12号)的文件要求,现公开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预算信息:
    一、机构设置、职能  
    我中心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拟定本市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总体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单位和职工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检查和监督,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行使相关的处罚职权;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根据单位的主要职能内设 4个科室、4个办事处。

    各科室主要职能分别是:

    1、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事务;负责文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作;负责资产管理及后勤管理;负责信息系统维护和档案管理;负责公共关系及对外宣传。

    2、缴存与监督科:监督单位和职工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检查单位和职工执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处理涉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归集的投诉案件;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宣传和推广;负责归集业务拓展,办理单位缴存业务;对受委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管理。

    3、贷款管理科: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管理及政策宣传推广;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贷后跟踪管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等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资格核定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指导、监督、考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组织住房公积金资金的其他使用及管理。

    4、会计稽核科:负责住房公积金收支分配的核算管理;核对受委托银行的业务数据;负责会计年度预决算及财务分析工作;健全内审制度,定期组织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进行内部审计稽核;组织考核受委托银行承办的住房公积金业务;负责中心日常办公经费财务管理工作。

    5、办事处: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管理中心的决策和决定。

    (2)办理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审核业务。

    (3)受理区域内职工贷款申请,并按政策规定对借款人进行贷款资格、资信等前期审核。

    (4)分析和预测区域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使用情况,并完成归集、使用计划。

    (5)负责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催缴和稽查执法。协助中心回收贷款和清收利息,跟踪调查抵押物、催缴和追还逾期贷款。协助中心开展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宣传和咨询等事项。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4年度主要发展计划及工作目标 
    本单位2014年度主要发展计划及工作目标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管理中心职能,提高中心软硬件水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全面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中心将继续在获评“党员示范岗”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窗口文明创建系列活动,积极争创市“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做好新办事大厅搬迁使用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

    2、继续将开拓和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作为首要工作积极推进归集扩面工作,稳步推进执法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宣传力度和效果,扩大社会影响;由市中心牵头组织,与辖区内镇政府协商沟通,争取得到镇政府乃至社保、工商、税局、质监、人行等行政部门的支持。

    3、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进一步加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前、贷中、贷后全程管理,保证贷款质量,严控个贷逾期率。继续开展“三打两建”工作,防范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4、进一步采取措施,发挥公积金贷款的作用,促进中山市房地产经济的稳步发展。继续支持缴存人刚性需求购房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需求人群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保障房租金,研究政策减轻缴存人购房压力。 

    5、进一步改造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通过建设新一代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改变委托模式为自主模式满足上级监管要求和提升管理效率。加强硬件配置和完善审批系统,减少人工录入的误差,提高准确率与效率。开通12329专线咨询电话;继续开展办公系统建设以及四个办事处自助查询终端的建设,以便于职工查询公积金账户明细和宣传公积金业务。积极拓展全方面、多平台的公积金服务网站,增加提取预约服务等网上功能,有效利用科技手段便民利民,整合资源。

    6、继续加强教育,提升中心人员素质,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如在党校举办系统的培训课程,组织党员到党员教育基地学习,加强廉政教育,鼓励有能力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全面提升中心人员素质。

    三、2014年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

    2014年预算总收入2683.61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683.61万元。

    2014年预算总支出2683.61万元,其中具体情况如下:

    政府住房基金支出268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9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及日常公用等支出;项目支出1974.69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大厅及办事处运行费用、公积金制度推广、新一代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项目支出。

    附表:预算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预算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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