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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1-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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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2021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如下:
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
如有不便,敬请原谅。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二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