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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现拟就我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提取自动转账提取周期作如下修改: 目前我市办理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的职工提取周期为三个月,为进一步减轻职工的还贷压力,我中心拟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的提取周期缩短为一个月。现就上述政策修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5年7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或建议发至我中心邮箱:zsgjjzx@163.com。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