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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年报
发布时间:2020-04-09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2019年,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文件精神,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提高科学民主决策的程度,现将2019年中心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开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领导机构,奠定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基础

  2019年中心建立了以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中心副主任,各科室、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中心全年重大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进行统一部署,并由中心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二)推动科学民主立法

  2019年中心共制定了两个规范性文件,分别是《关于增加父母住宅增设电梯子女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关于修改其他住房消费每月提取金额上限政策的通知》提高其他住房消费每月提取的限额和增加加装电梯可提取人群的范围。规范性文件的制订经过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中心领导班子讨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公积金管委会审议等法定程序。政策的推出受到了广大群众的好评,做到了公开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

  (三)广泛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观念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中心于2019年9月18日在东凤镇镇永益村举行了大型行政执法宣传咨询会,咨询会通过互动游戏、有奖问答、现场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的市民宣传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参加市普法办在全民健身广场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咨询活动,向市民宣传住房公积金的强制性,推动缴存扩面。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综合执法能力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行政执法需求,经市委编办同意中心2019年10月重新组建了监督执法科,新科室在原来业务监督科的基础上更加突出了行政执法的职能。为增进中心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同时满足中心日后工作安排需要,中心的行政执法人员全部要持证上岗,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全中心28个在编干部已全部考取行政执法证并每年至少进行1次全体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业务知识的培训。

  (五)加强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中心严格遵守行政执法程序,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根据执法程序,做到执法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对执法自由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和严格规范,并公布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等,确保了中心行政执法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2019年,中心共向单位发出《住房公积金责令缴存决定书》1923份,向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案件有559件。中心通过行政执法手段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了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19年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同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学习的意识不够,对于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到位,未能全面掌握国家最新的政策法规,主动学习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从目前中心处理的执法案件来看,中心没有专门的执法机构,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而且大部分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并非法学科班出身,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计划

  2020年,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努力开创住房公积金管理新局面。

  一是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并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对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

  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通过宣讲会、宣传标语、新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依法行政的社会环境。

  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奖惩制度,不断改进行政决策方式,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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