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缴存职工:
为完善业务管理,根据《中山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认证并成功预约的异地缴存职工,在贷款轮候期间,因个人需要改购本市二手房的,可直接提交资料向贷款委托银行申请,无需继续轮候。
二、已在中心公布的可办理贷款申请人名单中,但暂未向开发商提交申请的异地缴存职工,因个人需要改购本市二手房的,可在公布通知规定的有效期内提交资料向贷款委托银行申请,逾期未成功申请的自动作废。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