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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广大缴存职工:

  为完善业务管理,根据《中山市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轮候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内容,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认证并成功预约的异地缴存职工,在贷款轮候期间,因个人需要改购本市二手房的,可直接提交资料向贷款委托银行申请,无需继续轮候。

  二、已在中心公布的可办理贷款申请人名单中,但暂未向开发商提交申请的异地缴存职工,因个人需要改购本市二手房的,可在公布通知规定的有效期内提交资料向贷款委托银行申请,逾期未成功申请的自动作废。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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