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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1来源:新华社浏览次数:- 分享:

广大缴存职工:

  为完善业务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现就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7月21日起,异地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认证后,申请一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直接向开发商提交资料申请,申请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直接向贷款银行提交资料申请,无需进行贷款申请预约生成预约编号。

  二、2021年7月20日(含)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认证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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