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住房建设系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中山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的建设目标和工作任务,严格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高质量发展和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市公积金中心党组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2022年工作要点。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调度、协调,及时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紧抓实学习教育。中心党组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不断把学习引向深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干部队伍教育有机结合,年初征订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权威读本,全体在编人员和雇员人手一份,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履职能力。三是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工作。中心党组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组扩大会议、党支部三会一课、干部培训等多种形式传达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解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各个工作环节。四是发挥本单位政务网、微信公众号、服务网点的宣传阵地作用,坚持不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政务网、微信公众号及时转载、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文章,服务网点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放“习近平法治金句”,播放内容每周更新。
二、以推进重点工作为抓手,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部署
一是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市公积金中心按照住房建设系统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以及中山市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印发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2022 年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普法责任清单》《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依法治市工作台账》,明确了主要任务、要求、措施和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是稳步落实推进“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行动。以政策举措和惠民服务为抓手,推出各项惠企利民措施,提高企业住房公积金建缴积极性,降低职工追缴投诉率,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出台了疫情期间实施阶段性支持政策、缩短提取间隔、增加提取次数,首创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一次审批”,扩大住房公积金高频事项“跨省通办”受理范围等系列服务措施,把助企纾困落到实处。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对市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缴存银行的普法宣传任务作了量化分解,监督执法科统筹协调组织,全年共联合各镇街及缴存银行组织1200多家企业举办住房公积金政策宣讲、业务培训会22场,深入到企业上门解读政策、协调商议25次;约谈被职工追缴投诉的企业54家,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意识,指导企业依法依规自纠,使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2022年初,市公积金中心印发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通知》,重大决策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向社会公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的作用,对本单位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财政资金使用的合同等法律文书,都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始终运行在法律轨道之上。全年共审查各类合同、文件200件,审查率达100%。二是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市公积金中心严格执行《广东省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制发住房公积金领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2022年,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外公布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容审慎执法事项清单》,修订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实施细则》、《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三个规范性文件。三是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切实履行生效裁判。2022年出庭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322宗,本单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05宗,其中3宗是按照法院书面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要求出庭,其他是主动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占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的63.66%,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四是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今年以来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2次,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法工作,参与率和优秀率需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强化执法人员日常业务培训,根据《中山市行政执法培训规定》(中法治办[2022]30号)组织本单位从事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完成规定学时,有效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
四、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提升服务能力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住房公积金领域重要工作主动公开,及时发布重要政策解读,切实回应社会关切,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建立“码上反映”监督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收到群众反映信息1043条,对投诉做到回复处理100%。同时对平台反映问题及时集中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质量。二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随机抽查本单位4个办事处10卷行政案卷,优秀率100%,评查结果在本单位内予以通报。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三是以提高效率为出发点,加强执法流程内部各环节办理时限监督,提高结案率。2022年结案3532宗,比去年同期提高5.81%。四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的有效性2022年,分别与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共抽查企业190家。通过与相关执法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各类违规行为,及早督促并限期改正,提高执法效力。
五、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及时主动掌握情况化解矛盾,一是密切关注企业经营状态,安排专人定期查看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点关注已立案的企业登记状态,避免出现追缴案件未结但企业注销登记的情况发生,同时对与员工关系紧张的单位或者是员工追缴意见比较大的个案加强督办,加快执法进度,维护职工权益。二是密切关注企业职工维权动态,化解纠纷矛盾。对当月职工投诉案件超10宗或者投诉案件虽少但有苗头性的企业或单位,中心执法人员主动上门与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商谈,指导企业或单位正确处理投诉职工的合法诉求,同时也指导职工依法维权。今年以来,执法人员分别到三角、南朗、开发区、小榄、黄圃、港口等镇街上门指导企业如何依法依规办理历史补缴,与投诉职工沟通,引导他们依法维权;三是政策支持,助力企业解决历史问题,提高职工维权成功率。今年以来,中心行政执法联审小组审议批准25家企业降低往年缴存比例,为企业至少减负3亿元。为企业减轻历史包袱,提高企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主动性,从而较好地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及时化解矛盾降低社会风险进而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起到积极作用。
六、以便民利民为宗旨,有序推进“放管服”工作
一是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动态调整完善本部门权责清单,推进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类型等的规范统一,依法厘清职责边界。梳理编制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在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窗口、政务网、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二是政务服务信息化便利化,推动政务服务效率提升。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目前,住房公积金18个提取事项100%实现了全流程网办、异地购房提取等17个高频事项实现了“跨省通办”、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认证和提前还款等14个高频事项在中心微信公众号上可在线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审批事项申请人可以在网上查看到办事环节,“跨省通办”业务荣获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跨省通办表现突出服务窗口”。三是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深化了“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了政务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四是拓展便民服务渠道,推动政务服务下放金融机构窗口,满足群众在就近的银行网点就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积极构建公积金自有网点、银行代办服务点、社区服务点的三级服务体系建设。目前,全市住房公积金银行代办服务点增加至29个,加上自有网点,已实现业务网点所有镇街全覆盖、就近办。
七、存在问题和不足
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差距: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还有待不断创新;数字政府建设与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深度融合还需进一歩探索推进。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年度市公积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部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各项制度,不断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队伍培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为法治政府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继续抓紧抓实学习教育。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透,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提高履职能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对照《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对《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规定》、《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公示规定》等现行制度进行梳理,加快修订。
三是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及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宣传,强化普法实效,打造良好外围环境。以抓紧抓好住房公积金普法宣传推动住房公积金缴存扩面为工作重点,通过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力度、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推动住房公积金政策下基层、加大力度对特定企业和新开办企业进行催缴扩面等形式进行缴存扩面。
四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增强依法行政水平,提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加强依法行政意识的培养,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部门联动协作,提升执法效力。
五是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密切关注企业职工维权动态,主动作为,及时化解矛盾,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