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职工:
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出业务,节省已到外市工作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的时间,我中心开通了网上办理异地转出业务,现将有关流程通知如下:
需要办理公积金异地转出的职工可在离开中山前,到我中心签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取得网上办事权限,然后登陆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我中心窗口申请“异地转出”业务,取得办理异地转出的验证码。职工到转入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接收证明》,然后在《接收证明》的左上角写上在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取得的验证码并将《接收证明》邮寄到我中心审批服务办公室,我中心会核对《接收证明》上的验证码和个人信息并进行转账,如转出不成功会短信通知职工重新办理。
本通知实施前原有到我中心前台办理异地转出业务的方式不变。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服务办公室地址:中山市兴中道2号之一投资大厦521室。
咨询电话:0760-12329。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