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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1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分享:

广大职工:

    近期我中心在业务监督中发现,有职工以涉嫌以虚假的《户口注销证明》骗取住房公积金,目前我中心已向该部分职工所在单位通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长期的住房储金,它的提取须符合法律规定,伪造证件、资料骗取住房公积金的已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刑事法律。请广大职工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勿提供虚假资料提取或者相信非法中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我中心也会继续加大对骗取住房公积金的查处力度,如有发现的将会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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