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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的需要,为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现拟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修改如下: 每一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一套房产每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5万元提高到40万元。 现就政策修改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意见或建议发至我中心邮箱:zsgjjzx@163.com。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