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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分享:

关于2017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 2017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如有不便,敬请原谅。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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