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18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2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分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2018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如下:

    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

    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如有不便,敬请原谅。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3月30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