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雄装卸有限公司:
吴坤和投诉你单位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我中心在执法办理的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且经你单位法定注册经营地点实地勘察无法直接送达及留置送达,现公告《结案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01077号)。公告如下:因吴坤和已申请撤回该案件的投诉,本中心同意撤诉申请,现决定终止该案执法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结案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01077号).pdf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