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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市国雄装卸有限公司送达《结案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01077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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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国雄装卸有限公司:

  吴坤和投诉你单位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我中心在执法办理的过程中,由于相关法律文书无法向你单位邮寄送达,且经你单位法定注册经营地点实地勘察无法直接送达及留置送达,现公告《结案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01077号)。公告如下:因吴坤和已申请撤回该案件的投诉,本中心同意撤诉申请,现决定终止该案执法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结案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01077号).pdf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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