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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高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送达《笔误更正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0〕2997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08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高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何双连投诉你单位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的《笔误更正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0〕2997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关于向中山高雅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送达《笔误更正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0〕2997号)的公告 (催告).pdf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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