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盈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
余茂强、江志美、付凤敏、张同海、杨其冬、徐军涛、刘德仕、张金燕、潘世美、薛林群、刘荣华、刘素芳、王静、廖小敏、胡成菲、胥建华、魏锋、王海锋、刘军、朱志丹、潘萍、范本才、郑连花、郭喜月、张凤莲、郝四敏、王雪峰、柳雪姣、王晓兵投诉你单位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你单位下落不明无法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855、929、930、933、934、941、999、1000、1004、1118、1119、1120、1122、1126、1128、1133、1134、1135、1138、1147、1148、1153、1154、1286、1666、1715、1716、1834、1843号)。通知如下:现有投诉你单位欠缴余茂强、江志美、付凤敏、张同海、杨其冬、徐军涛、刘德仕、张金燕、潘世美、薛林群、刘荣华、刘素芳、王静、廖小敏、胡成菲、胥建华、魏锋、王海锋、刘军、朱志丹、潘萍、范本才、郑连花、郭喜月、张凤莲、郝四敏、王雪峰、柳雪姣、王晓兵住房公积金6307、10529、11572、16944、7746、13662、16829、7526、3666、7133、7021、3297、6329、12117、6344、15749、16623、2119、6970、14308、9591、20054、5186、2079、7355、9961、14993、8682、2976元一案,请你单位核对以下情况:
一、该职工与你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二、你单位是否已经为该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和起止时间;
三、我中心根据职工提供的证据材料计算的住房公积金的补缴基数、比例是否正确等。
你单位可与我中心联系查阅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如你单位对职工反映的事实、补缴金额有异议,或者有不同意见及建议需要陈述、申辩的,请于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或陈述、申辩,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如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贵单位认可我中心依据投诉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所计算的如下《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统计表》,并放弃有关陈述、申辩的权利,我中心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8、《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000号.pdf
9、《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004号.pdf
10、《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18号.pdf
11、《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19号.pdf
12、《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20号.pdf
13、《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22号.pdf
14、《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26号.pdf
15、《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28号.pdf
16、《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33号.pdf
17、《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34号.pdf
18、《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35号.pdf
19、《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38号.pdf
20、《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47号.pdf
21、《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48号.pdf
22、《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53号.pdf
23、《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54号.pdf
24、《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286号.pdf
25、《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666号.pdf
26、《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715号.pdf
27、《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716号.pdf
28、《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834号.pdf
29、《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843号.pdf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