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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市奥科电子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2389-1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市奥科电子有限公司:

  高忠琴投诉你公司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2389-1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2389-1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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