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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亨利机械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1951、1952、1953、1954、1956、1958、2414、2415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9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亨利机械有限公司:

  冉树琼、汪学萍、陈敏基、孙道军、马孝君、江爱芳、李元晚、卢菊连投诉你公司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1951、1952、1953、1954、1956、1958、2414、2415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1951号

  2.《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1952号

  3.《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1953号

  4.《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1954号

  5.《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1956号

  6.《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1958号

  7.《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2414号

  8.《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3〕2415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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