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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金山内衣制造(中山)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248、249、250、357、1001、1353、1354、1355、1674、1675、1839、1840、1845、1846、1847、1848、1850、1851、1852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1-15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金山内衣制造(中山)有限公司:

  何汉华、邱玉秀、李水英、梁学群、廖全连、谢萍、何永、林彩燕、郭正群、郭正启、魏艳英、尤海英、张海芳、刘淑梅、罗长英、刘宗会、黎启霞、胡久琼、王雪凤投诉你单位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一案,本中心已依法受理。因按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248、249、250、357、1001、1353、1354、1355、1674、1675、1839、1840、1845、1846、1847、1848、1850、1851、1852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248号

  2.《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249号

  3.《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250号

  4.《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357号

  5.《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001号

  6.《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353号

  7.《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354号

  8.《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355号

  9.《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674号

  10.《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675号

  11.《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39号

  12.《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40号

  13.《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45号

  14.《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46号

  15.《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47号

  16.《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48号

  17.《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50号

  18.《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51号

  19.《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1〔2021〕1852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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