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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美幸辊轴有限公司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5〔2021〕14、70、72、135、136、137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0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美幸辊轴有限公司:

  刘艳超、李永红、吴光平、聂代群、邹文全、聂代秀投诉你单位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一案,本中心已依法受理。因按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5〔2021〕14、70、72、135、136、137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5〔2021〕14号

  2.《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5〔2021〕70号

  3.《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5〔2021〕72号

  4.《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5〔2021〕135号

  5.《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5〔2021〕136号

  6.《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中房金法05〔2021〕137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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