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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盈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47、1342、1572、1602、2070、2347、2548、2549、2583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4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盈曜皮件制品有限公司:

  朱志丹、邓继青、肖敏、汪文全、王雪平、谢苑长、邓帅、王雪瑞、赵秀芳投诉你公司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47、1342、1572、1602、2070、2347、2548、2549、2583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147号

  2.《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342号

  3.《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572号

  4.《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1602号

  5.《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2070号

  6.《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2347号

  7.《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2548号

  8.《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2549号

  9.《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1〕2583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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