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执法公告
关于向中山市港口新风电器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4〕3227、3527、4078、4093、4095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9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市港口新风电器有限公司:

  梁鉴标、黄建文、梁银欢、徐凤金、陈丽好投诉你公司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4〕3227、3527、4078、4093、4095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4〕3227号

  2.《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4〕3527号

  3.《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4〕4078号

  4.《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4〕4093号

  5.《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4〕4095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9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