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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市嘉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5〕03179、03312、03470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16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市嘉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王震、罗福英、陈水平投诉你公司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5〕03179、03312、03470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5〕03179号

  2.《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5〕03312号

  3.《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1〔2025〕03470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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