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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市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送达《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中房金法04〔2023〕8、9、13、14、19、214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2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市世华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陈煜怡、潘倩文、肖建嫦、林敏珊、刘德英、覃文辉投诉你公司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中房金法04〔2023〕8号

  2.《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中房金法04〔2023〕9号

  3.《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中房金法04〔2023〕13号

  4.《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中房金法04〔2023〕14号

  5.《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中房金法04〔2023〕19号

  6.《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中房金法04〔2023〕214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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