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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中山市汇鑫打印耗材有限公司送达《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中房金法04〔2024〕00567、00588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22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中山市汇鑫打印耗材有限公司:

  徐建新、钟依婷投诉你公司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中房金法04〔2024〕00567号

  2.《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中房金法04〔2024〕00588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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