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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评估业务承办机构确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0-08-18来源: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分享:

 

 

  为了保证住房公积金评估业务承办机构确定的公平性,对于每宗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机构的选择,采用抽签形式决定。

  一、具体操作
  贷款申请人先确定供款银行,再进行确定评估机构的抽签。
  1、贷款申请人直接前来管理中心申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由申请人本人现场进行抽签;
  2、由律师行代办的,委托律师行代办人员持贷款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抽签确定评估机构;
  3、由中介代办的,委托中介代办人员持贷款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抽签确定评估机构。
  凡抽签完毕,抽签人签署《选定评估机构确认书》予以确认。

  二、抽签确定评估机构后,不再作变更。

  三、
委托书

  抽签完毕后,该委托书需交管理中心保存。

  四、
选定评估机构确认书

  该确认书需交管理中心存。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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