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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一步减少群众的住房消费压力,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2016年8月25日起,我市提高一般租房提取金额,提取金额从前一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40%提高到50%。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