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告公示
关于增加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等二间律师事务所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见证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0来源:市公积金中心资金使用科 浏览次数:- 分享:

    为了满足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中心现增加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广东九垓律师事务所办理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见证业务。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一年六月二十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