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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线上也能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
发布时间:2024-04-07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随着新业态行业蓬勃发展,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日益壮大。我市2024年1月起实施《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截至目前,已有灵活就业人员1.92万人参与住房公积金缴存,缴存资金达1780万元,为该群体人员提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办事便利度和体验感,“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开通了线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开户功能,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如何操作吧!

  一、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对象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开户申请条件

  灵活就业人员需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以个人名义开户,目前未在我市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或原账户现已封存或销户),如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设账户的,与有关用人单位应不具事实劳动关系。

  三、办理渠道

  线上办理流程:关注“中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选择【业务办理】→【特色服务】→【业务办理】→【缴存】→【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和上传身份证即可完成开户手续。

  线下办理流程:提供要件材料→签订协议→缴存银行网点审核并开设个人账户(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办理)→绑定登记用于扣款的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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