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中山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山市共同签署《推动深圳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开启深中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新征程。
为推进两地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协同,中山公积金积极探索,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同城化和便利化。
一、实行同等待遇
2024年1月,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深中同等待遇政策,推动深中两地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业务互认互通,设立“深中办事专窗”和专项服务热线,为深中两地缴存职工提供优先服务的绿色通道。新政实施从1月底到现在,已向深圳缴存职工在中山购房发放了公积金贷款130笔共计7000万元。
二、优化公共服务
2024年4月,进一步优化公积金提取服务,全省率先实施住房公积金余额直付购房款政策;优化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政策,职工一次性付款(含分期付款)购买本市或深圳自住住房,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在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款收据开立日起5年内提取5次;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等政策,累计直付购房款、首付款5亿元。
三、深化“数字化”改革
2024年3月,开通中山缴存职工在深圳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的自动转账业务,实现月月可提“零跑腿”。2024年7月将实施二手房房屋价值在线评估,对于我市纯公积金贷款及商转公贷款,无需申请人提供二手房估价报告,由中山公积金利用大数据资源实施在线评估,进一步精简材料,提升服务效能。
四、提高贷款额度
2024年6月,加大力度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一名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从9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可贷156万元。深圳职工在中山贷款购房可同等享受公积金贷款新政的政策红利。
深圳某科研机构的黄姓夫妇育有一对子女,为改善居住环境,夫妻二人在中山博爱七路购置了一套总价为284万元的住房,共同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购房首付款后,其成功申请了公积金贷款156万元,比政策调整前贷款额度增加39万元,节省利息8万元,有力支持深圳及中山缴存职工住房需求。
下一步,中山公积金将继续与深圳公积金中心加强沟通、紧密协作,全面落实合作协议,共同推动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的进程,大力提升公积金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奋力书写深中一体化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