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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书写民生答卷,2024年中山公积金惠民政策回顾
发布时间:2025-01-10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2024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企业职工需求”为导向,“以人民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持续增强政策惠企实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广大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暖心的服务,助力群众实现“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一、1月1日

  出台《中山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将灵活就业人员群体纳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

  二、1月20日

  发布《关于实现社保卡“一卡通”在住房公积金领域全面应用的通知》,推动社保卡在住房公积金领域的全面应用。

  三、1月23日

  发布《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深中融合发展的通知》,推动深中两地住房公积金互通互认。

  四、3月22日

  发布《关于开通中山缴存职工在深圳商业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自动转账业务的通知》,中山缴存职工在深圳使用商业贷款购房提取公积金可办理自动转账业务。

  五、4月30日

  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实施住房公积金余额直付购房款,优化一次性付款购房提取政策,提高租房提取最低额度。

  六、5月1日

  出台《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结合实践经验,不断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

  七、5月11日

  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率先上线“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业务。

  八、5月18日

  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九、6月18日

  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提高贷款额度。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名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的最高贷款额度从90万元调整为120万元。

  十、6月21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中山市签订《推动深圳市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融合发展合作协议》,标志着深中住房公积金互认互通、一体化融合发展进入新阶段。

  十一、6月27日

  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调整工作的通知》。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6380元,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十二、9月26日

  全省首笔赋强公证住房公积金贷款在中山发放成功。

  十三、9月27日

  调整异地贷款政策,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向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户籍限制。

  十四、10月23日

  设立“公积金贷款抵押一件事”专窗,探索开展公积金贷款“一件事”业务模式。

  十五、10月31日

  实施港澳商业贷款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港澳籍职工使用港澳银行外币贷款购买大湾区住房,偿还贷款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享受与内地居民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待遇。

  展望未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秉承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创新,锐意进取,书写为广大缴存职工“圆梦安居”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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