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单位办公地址:中山市石岐街道兴中道2号之一投资大厦五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760-88363102
传真电话:0760-88363185
网站地址:http://zszfgjj.zs.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