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接受全市职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现将中山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及2013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公报如下:
一、2012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情况
2012年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09,576万元,完成归集计划190,000万元的110%,比2011年同期增长20.43%;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为1,028,354万元,同比增长26.81%;缴存余额434,196万元,新增余额85,359万元,增幅为24.47%。截至2012年末,全市共计3,392个单位308,745人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比去年同期新增408个单位44,465人,增幅分别为13.67%、16.82%。
(二)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
1、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201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为132,060万元,同比增加7,309万元,增幅为5.86%。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12,888万元,占总提取额的85.48%,与上年基本持平。截至2012年末,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594,159万元,占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的57.78%。
2、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因素影响,2012年实际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110,781万元,完成年度计划60,000万元的184%,同比下降28.39%,当年支持3,435户职工家庭购建自住住房。截至2012年末,累计为21,877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554,067万元,比上年增长24.99%。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控制良好,贷款逾期率低于万分之一。
(三)财务收支情况
1、2012年业务收入18,518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838.85万元;
(2)增值收益利息收入185.05万元;
(3)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494.10万元。
2、2012年业务支出12,290万元。其中:
(1)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0,467万元;
(2)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988.43万元;
(3)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833.62万元;
(4)其他业务支出0.95万元。
(四)增值收益情况
201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6,228万元,完成4,000万元的年度计划指标的156%。当年上缴市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0万元,累计向财政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669万元。
二、201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一)计划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22,000万元;
(二)计划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70,000万元;
(三)计划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7,500万元。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