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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燕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28来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浏览次数:- 分享:

中房金干[2010]2号

各科室:
  经研究决定:
  李燕婕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曾晓华同志任资金归集科科长(副科级);
  林伟生同志任资金使用科科长(副科级)。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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