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中山美幸辊轴有限公司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13-1、68、69、71、134、369、696-1、699-1、703-1、711、713号)的公告
中山美幸辊轴有限公司:
黄振勇、邓来芳、刘礼明、朱容、聂云平、梁福智、周琴、袁万全、彭诗平、龙小鹏、梅廷耀投诉你公司住房公积金追缴行政执法案件,因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均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13-1、68、69、71、134、369、696-1、699-1、703-1、711、713号)(详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
1.《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13-1号
2.《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68号
3.《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69号
4.《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71号
5.《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134号
6.《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369号
7.《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696-1号
8.《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699-1号
9.《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703-1号
10.《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711号
11.《核查通知书》中房金法05〔2021〕713号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