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4日至2018年4月20日,我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心门户网站上发布《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止至2018年4月21日,共收到3份个人的反馈意见。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公众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不采纳原因 |
1 | 支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中山目前住房公积金企业开户真的不多,很多老板为了省钱根本不为我们这些一线的职工买公积金,希望可以严查。 | 采纳 | |
2 | 开展行政处罚是好事,但希望政府考虑中山的实际不要一刀切,历史问题如果一下铺开,很多企业是难以承受的。 | 采纳 | |
3 | 处罚1到5万实在是太少了,违法的成本太低,很多老板根本不在乎这点小钱,建议对于不开户的企业罚10万到50万!加大震慑力度。
| 不采纳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已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数额,我中心不能违法上位法规定。 |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