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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用跨行托收业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5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关于代收付业务系统退出的函》所示,“根据国家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有关要求,广州银行电子结算中心已于2026年8月发布事业单位拟注销公告,各项系统将于2026年10月底前停止运行,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在10月20日前办理代收付业务系统退网”。为此,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跨行托收业务将全面终止,为确保各单位后续正常办理缴存业务,现将相关变动情况通知如下:

  1、从即日起全面停止新签跨行托收协议,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是否办理同行托收业务(业务流程保持不变),若不办理,请通过转账、支票等方式进行缴存;

  2、原有已签订跨行托收协议的单位,请合理安排缴存时间,2026年10月17日20时之后将无法办理跨行托收缴存登记,已办理本月跨行托收的单位,务必在缴存登记后的第二个自然日10时前存入足额资金,10月20日开始全部已签订的跨行托收协议将全面终止。

  3、新的跨行托收功能目前正在测试验证中,正式上线时间另行通知,建议各单位(含新签订单位和存量已签订协议单位)尽可能选择同行托收业务,提高缴存效率。

  特此通知。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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