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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信息专题
发布时间:2013-11-27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档案概况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档案室现有文书档案(A)、基建档案(B)、会计档案(D)、声像档案(F)、实物档案(H)、业务档案(G)、行政执法档案(J)七大类档案。


档案管理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档案局指导下,依据国家《档案法》切实抓好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档案分类编号、保管期限和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档案保管、保密、查阅等制度,为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创造了条件。
      二是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保证档案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树立为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服务的宗旨,主动提供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现实工作提供参考,借鉴、凭证作用。
通过中心的努力,职工档案管理意识有所增强、相关机制不断健全、档案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档案培训

      为进一步提高中心档案管理水平,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办定期或不定期的档案培训,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档案知识普及,并对专职人员进行专业档案培训。
      2012年7月,中心邀请市档案局陈绪波同志在中山市委党校授课,普及档案管理知识,中心全体职工干部参加了培训。
      2012年11月,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参加广东省2012年档案人员岗位培训班(中山班),共7名员工参加并通过考试。
      2013年8月,中心鼓励各科室的有兴趣的职工,参加2013年中山市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共5名职工报名参加。
      档案培训,一方面解决了参训人员日常工作中碰到的难题;另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档案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他们深深感到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中心将以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切实做好日常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工作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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