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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证书申请须知
发布时间:2024-01-03来源:本网浏览次数:- 分享:

  一、使用对象

  1.在中山已开设公积金账户且正常缴存的单位,可按自身实际需要选择是否使用;

  2.在中山范围内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房地产开发商。


  二、功能用途

  1.单位用户:个人开户、个人启封、个人封存、基数比例调整、汇缴、补缴等所有常见业务办理和信息查询。

  2.房地产开发商:中山公积金贷款办理和查询所有功能。


  三、申请流程

  1.登录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s://zsmiapptemp.12329app.com/nbp/),选择左下方“数字证书申请”栏目;

  2.按提示输入证书类型、单位账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证书公司等基本信息后提交。

  3.在自行选择的时间内根据各证书公司要求提交资料并开通证书,具体资料内容如附录所示。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仅新申请、续期、重办(含介质损坏或遗失)、资料变更需按本流程操作,其他情况请直接按各自证书公司要求办理(如密码重置、证书解锁等)。

   2.每次申请有效期为1年,若本单位仍然需继续使用,请在到期时间前2个月内申请续期;

   3.具体所需纸质资料、办理方式和管理要求等均以证书公司要求为准,制证完成后,证书有效期内不可变更,也不可申请重新制证,若确实需要变更的,请申请变更操作。

   4.证书办理完成后请自行管理好本单位证书介质和使用密码,防止盗用、冒用或其他危害本单位的情况。

   5.录入基本资料时登记的所有信息必须与实际申请时完全一致,若存在网上登记资料与实际资料不符,将不能办理。


  六、其他相关表格及程序下载链接    

  1、业务申请表格类:【模板】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填写表格样式

  2、数字证书驱动类:网上办事大厅证书驱动

  3、托收协议表格(允许公积金直接从单位对公账号中扣款的协议,单位按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是否订):托代扣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授权书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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