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办事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行服务性执法理念,实施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山市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制定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docx
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1日
政策解读:《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容审慎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文字版)